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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信息来源于:池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2/6/9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依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对市直机关后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调控;统一制度和标准,规范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提高后勤管理科学化水平。
(三)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对全市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进行指导,推动全市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四)负责市政府委托管理的行政办公用房和职工宿舍的管理。
(五)按照房改政策规定,做好市政府委托管理的房产的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六)负责来我市的内宾接待工作,研究制定接待办法;负责来我市的党和国家及省(部)级领导人的接待服务;负责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派出的检查、调查、视察团、组的接待服务;负责市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交办的接待任务;做好领导机关直接召开的重要会议接待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级领导机关的重要公务活动的布置、安排和保障工作;管理市直各部门在对外公务活动中按规定上缴的礼品。
(七)负责市直机关行政用小汽车的编制、配备、更新、报废工作。
(八)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幼儿园、招待所及机关食堂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机关部分干部住宿补助费的申报、划拨工作和后勤服务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点:江口工业大道市委大楼内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阮晓宏 局长 2088388
电话:18911648573 传真:18911648573 邮箱:6275277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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