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池州城市在线首页 >> 分类信息首页 >> 便民生活 >> 办事指南 >> 池州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池州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信息来源于: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4/2/10
一、审批事项名称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二、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112项;2、《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3、《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第八条;
三、申办条件
1、有符合规定数量的资金;2、有符合《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车辆及配套设施、设备;3、有符合规定的固定的停车场所;4、有符合《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驾驶员;5、有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6、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办材料
经营资格证申报材料:1、申请项目的可行性报告;2、经政府批准的组织形式获得的经营权资格证明;3、《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申请登记表》;4、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书;5、拟购置车辆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车型、技术性能、购置时间等内容); 6、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驾驶证》、《客运资格证》及其复印件;7、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8、《企业章程》;9、拥有不少于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资金信用证明或资产评估机构验资证明;10、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含必备的通讯设备)和必要的固定停车场地及维修设施;经营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证明;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运营证申报材料:1、城市出租汽车运营证申请书;2、经政府批准的组织形式获得的经营权资格证明;3、法人(个人)证明材料和身份证;4、购买符合标准的车辆及工商、公安、税务手续;7、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注册登记证。
客运资格证申报材料:1、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2、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记录证明;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交通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交通局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作出受理决定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全的,在当场或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作出受理决定书;
3、受理申请后,由市交通局窗口工作人员联系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查实,对重大申请行为召开听证会或提请召开集体研究会研究,并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提出承办意见后,报单位领导审核;
4、审批后,对符合许可条件的,由窗口工作人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颁发相关许可证件;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颁发行政许可证件后,由窗口工作人员办结行政许可,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将许可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六、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八、授权类型
窗口受理
九、经办负责人
朱金明
十、咨询电话
0566-96333
电话:18911648573 传真:18911648573 邮箱:627527792#qq.com
地址:北京昌平区北七家创意空间305-308 邮编:
Copyright © 2004-2024 北京城市联盟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城市联盟
京ICP证B2-20190844号  京ICP备09021873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